开庭公告:2026年11月13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案由:撤销回复函及复议决定并履行职责
代理律师:刘鹏飞律师17310163982
开庭地点: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
开庭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