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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醉驾致多人受伤胜诉案:原告权益的有力维护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18 点击数:

除夕夜醉驾致多人受伤胜诉案:原告权益的有力维护


原告:刘某等6名受害者(行人)


被告:某甲(个体从业者)


原告代理律师:京平律师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9日,正值除夕夜,阖家团圆之际。当晚21时许,被告某甲在吃完年夜饭后,心存侥幸,无证且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行驶。在行驶过程中,车辆与前方行人刘某等6

人发生剧烈碰撞,这起事故导致刘某等6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专业鉴定机构检测,被告某甲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8.5毫克/100毫升,已远超醉驾标准。同时,对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显示,刘

某伤情为轻伤二级,刘某豪等5人伤情均为轻微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某甲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不过,某甲在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已报警,选择在现场等待处理,到案后也

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24年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某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京平律师接受刘某等6名原告的委托后,代理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一方面,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

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警方的勘查记录、证人证言、伤者的病历及伤情鉴定报告等,以全面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

尤其是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制定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胜诉判决


2月26日,检察院以某甲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京平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据理力争。律师指出,某甲在除夕夜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无证且醉酒驾

驶机动车,导致多人受伤,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且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某甲血

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48.5毫克/100毫升,同时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依法应当从重处理。此外,律师还强调了该起事故对6

名原告身体和精神上造成的巨大伤害,要求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受害者的权益。


2月28日,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某甲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综合考虑某甲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

社会的危害程度,特别是其具有的从重处罚情节,同时鉴于其有自首的从宽处理情节,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某甲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外,法院还判决某甲

需依法对刘某等6名原告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一判决结果,既彰显了法律对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严厉打击,也体现了法院在充分考虑案件事实和各方因素后,作出的公正裁决。京平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

力,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使得这起除夕夜醉驾致多人受伤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