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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回迁房拆迁补偿案例:村民合法房屋因回迁房拆迁,街道未给予补偿房屋被强制拆除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01 点击数:

山东临沂回迁房拆迁补偿案例:村民合法房屋因回迁房拆迁,街道未给予补偿房屋被强制拆除案件

【原告】王某霞

【代理律师】陈婉枫律师、刘伟律师。

【被告信息】

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

【审理日期】

2024年9月18日立案,

2024年10月11日公开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基本案情】

费城街道办因修建回迁房,对王某霞房屋进行拆迁,但未给予补偿。在前期协商中,街道办曾表示若王某霞不签协议将强拆。2024年6月19日双方最后协商未果,6月20日晚8点,王某霞房屋被强制拆除,屋内众多财物被毁坏掩埋。费城街道办称案涉土地未涉及政府征收,是西洪沟村委经民主议事程序作出的收回集体土地行为,属村民自治,与街道办无关,蒙阳社区居委会也自认是拆除主体。

【维权经过】

房屋被强拆后,王某霞陷入困境,内心充满无助与愤怒。在多方打听和朋友推荐下,了解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拆迁维权领域的专业声誉。王某霞怀着最后一丝希望联系到京平律所,向陈婉枫、刘伟律师详细诉说了房屋被强拆的经过以及面临的生活难题。律师团队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受理案件,收集证据。王某霞提交了包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离婚协议、强拆前后照片视频、协商录音、相关协议等一系列证据,证明费城街道办为强拆主体及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胜诉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王某霞提交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及12345市长热线回复截图,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费城街道办组织实施了对王某霞案涉房屋的拆除行为。且费城街道办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拆除行为履行了法定程序,最终判决确认被告费县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6月20日将原告王某霞位于费县西洪沟村房屋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在房屋拆迁纠纷中,当事人要注重产权明晰,及时完成产权变更并妥善保存证件。面对拆迁,需确认征收合法性,积极参与补偿协商,监督行政行为程序,注重证据留存。若遭遇类似强拆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本案,即便行政机关试图推卸责任,通过精准梳理证据、引用法律规定,仍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专业律师将助力当事人正确使用,对抗不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