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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征地拆迁胜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公告听取村集体和村民意见,要做到先安置后搬迁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08 点击数:

【原告】尤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宋金玉律师、邱萍萍律师、刘伟实习律师


【被告】天水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尤先生是甘肃省天水市某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尤先生的房屋面临征收,由于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一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

9月4日,在未接到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原告的房屋被强拆,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当事人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维权。在律师的指导下,原告

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天水市某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胜诉】


法院支持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被告天水市某区政府强拆原告土地上建筑物的行为违法。

 

甘肃天水征地拆迁胜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公告听取村集体和村民意见,要做到先安置后搬迁

 

  

甘肃天水征地拆迁胜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公告听取村集体和村民意见,要做到先安置后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