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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茂南区当事人房屋拆迁补偿谈不拢,区政府作出建筑成本价补偿决定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22 点击数:

一、案例名称


茂名茂南区当事人房屋拆迁补偿谈不拢,区政府作出建筑成本价补偿决定案件


二、案情简介


当事人所有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在拆迁补偿事宜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茂南区人民政府针对该当事人作出了补偿决定。该补偿决定中,对当事人房屋按照建筑成本价进

行补偿,同时确定安置方式为高层公寓式安置,并提及安置人口等需进行三榜登记。但在该补偿决定作出时,存在关键信息缺失问题,既未明确该户的具体安置人口情况,也未

明确安置用房的面积、具体地点,以及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与当事人权益密切相关的内容,不符合茂名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该户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办案律师赵燕、邱萍萍接手此案,二人均具备房屋拆迁领域专业特长,且拥有丰富的成功案例经验,如曾在四川凉山违法拆违案中帮助当事人获得合理赔偿,在山东临沂案件

中助力农民企业家获得满意拆迁补偿,此次案件中律师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等相关法律依据开展维权工作。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茂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符合茂名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损害了当事人权益,最终判决撤销被诉的该补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