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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喜德县许某林、陈某申、陈正敏、万某宗停水停电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22 点击数:

案例名称


四川喜德县许某林、陈某申、陈正敏、万某宗停水停电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许某林、陈某申、陈正敏、万某宗四人不服喜德县政府作出的《关于对光明镇光明社区部分区域停水停电的公告》,提起行政诉讼。喜德县政府称因光明大道西延线改扩建项目

施工安全,对项目施工区域停水停电。原告方表示,因补偿不合理,他们未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也未搬离房屋,政府的停水停电行为严重违法,影响其正常生产生活,请求撤销

公告并恢复供水供电。法院经审理,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查明相关土地征收、项目建设等情况,以及停水停电实施等事实。


判决结果


一、确认喜德县政府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作出的《关于对光明镇光明社区部分区域停水停电的公告》违法;


二、责令喜德县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对陈某申、陈正敏、万某宗的房屋恢复供水供电;


三、驳回许某林要求喜德县政府恢复其房屋供水供电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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