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山东潍坊魏海龙农业大棚被强拆案件
案情简介:原告魏海龙合法取得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小辛庄村东44.18亩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盖了农业(温室)大棚并办理相关证件,用于种植瓜果蔬菜及养猪。该承包耕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不合理,魏海龙与征收方未达成一致且未签订补偿协议。2022年12月30日,其农业(温室)大棚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被强制拆除。魏海龙认为二被告作为土地征收补偿实施部门,应对此违法强拆行为承担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被告寒亭自规分局辩称无强制拆除职权且未实施该行为,被告开元街办主张此案属民事承包合同纠纷,系小辛庄村委依合同进行的清表行为,且魏海龙已领取款项,无争议。
判决结果:
1、确认被告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12月30日强制拆除原告农业(温室)大棚的行政行为违法。
2、驳回原告魏海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