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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区邢方存等四人诉金钟街道办事处强拆房屋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15 点击数:

案例名称:天津东丽区邢方存等四人诉金钟街道办事处强拆房屋案件


案情简介:邢方存、邢方平、邢方明、邢方秀系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镇赵沽里村村民,为其已故父亲邢宝珠和母亲唐玉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位于该村的三处房屋。其中一处

房屋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另外两处未办理相关证件。因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后,四原告认为补偿房屋面积计算不合理,未签订协议且未获得补偿安置。2024年3月29

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在未通知四原告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这三处房屋。四原告遂起诉要求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


判决结果: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拆除涉案三处房屋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程序规定,且该行为已实

施完毕,无可撤销内容,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确认被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3月29日拆

除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赵沽里村西区2排10号房屋[地号:(34)-30]及该房屋南侧与东南侧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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