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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韩永华等继承房屋因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被强拆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22 点击数:

案例名称:江苏扬州韩永华等继承房屋因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被强拆案件


案情简介:韩炳文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韩许村韩万组5号拥有合法房屋,其去世后该房屋由韩永华、陈英、韩宝如依法继承。该房屋被纳入相关建设项目征收拆迁范围,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拟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杭集镇政府为搬迁实施单位。因征收安置补偿不合理,原告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2023年8月30日,

韩永华之女韩伟在未获有效授权的情况下与杭集镇政府签订空白补偿协议,2023年10月26日案涉房屋被拆除,且补偿款未支付。陈英于2024年9月15日自愿撤回起诉。


判决结果:


1、确认被告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韩永华、韩宝如位于扬州市杭集镇龙王村韩万组5号房屋的行为违法;


2、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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