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福建福州郑瑞森、郑韦诉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案情简介
郑瑞森、郑韦父子的房屋位于建平村旧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2021年2月24日,其居住的56号房屋被断水,水表被拆除。二人就此事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
咨询,相关部门回复显示,停水是因建平村旧改项目征迁扫尾,为消除房屋拆除安全隐患,对该区域实施断水、断电措施。郑瑞森、郑韦遂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高
新区管委会实施断水、拆除水表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恢复供水,高新区管委会不服,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确认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24日对郑瑞森、郑韦位于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董屿56号房屋实施断水、拆除水表
的行为违法;责令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郑瑞森、郑韦位于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董屿56号房屋的供水;驳回郑瑞森、郑韦
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