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甘肃兰州马克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案情简介
马克德于2019年10月7日向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其承包的位于兰州市西固区马泉村兰州西固福帮机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所在地土地
的征地协议书以及该公司地块自身的土地面积和土地补偿款数额。西固分局于10月22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征地协议以复印件形式公开,称“兰州西固福帮机件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本身的土地面积和土地补偿款数额”因委托东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拆迁工作,不存在申请事项信息。马克德不服,向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复议,区政府于2020年1月2日作出维持该告知书的行政复议决定。马克德仍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马克德遂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一、撤销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3行初23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被上诉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于2019年10月22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三、撤销被上诉人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西府复决字(2019)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四、责令被上诉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在本判决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就上诉人马克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