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名称
宋振强诉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
二、案情简介
1、宋振强家庭涉案房屋(位于华山片区)2016年11月被华山街道办强拆,此前诉讼中,法院生效判决(2019鲁0112行初52号、2019鲁01行终730号)判令街道办赔偿,安置
过渡费算至2019年5月,宋振强再审被驳回。
2、二审后街道办提存过渡费等,但宋振强因不满结果,未选赔偿方式、拒领款项,2021年4月才选货币赔偿并收款。
3、2022年5月宋振强起诉,要求街道办支付2019年6月-2021年4月过渡费3243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315821.87元,街道办辩称无依据且利息诉求不属受案范围。
三、判决结果
1、限华山街道办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宋振强2019年6月-2021年4月过渡费324300元;
2、驳回宋振强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3、行政赔偿诉讼不收取诉讼费用,不服可十五日内上诉至济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