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判决

山东冠县高佰阁、高远吉诉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17 点击数:

一、案例名称


山东冠县高佰阁、高远吉诉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案件


二、案情简介


1、当事人:原告高佰阁、高远吉(父子,住冠县柳林镇夫仁寨村),委托代理人雷亚;被告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法定镇长沙德胜,委托代理人杨国明、王怀起。


2、核心事实:2020年高佰阁购宅基地转让给高远吉建房(有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无宅基证);2022年3月31日被告拆除该房屋。原告称被告强拆且屋内物品毁损,被告主张房屋占基本农田属违建,且原告同意拆除。


3、证据情况:原、被告分别提交宅基地相关协议、确权材料、强拆影像、土地规划图、沟通证明等,法院认定双方证据均与本案关联,可作为有效证据。


三、判决结果


1、法院观点:被告强拆未履行《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作出行政决定、催告、公告等义务,程序违法;强拆属事实行为无撤销内容,应确认违法。


2、判决主项:确认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31日强制拆除高佰阁、高远吉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


3、其他: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上诉至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缴上诉费按撤回上诉处理。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