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广州南沙谭耀辉房屋被强制拆除行政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谭耀辉在广州南沙区横沥镇长沙村长沙东街2号有三处建筑物(含一栋两层半主体房屋及两间附属房屋),部分未办规划报建手续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2019年10月,南沙三防
指挥部以涉案建筑属河道障碍为由强制拆除,谭耀辉不服起诉。一审法院判指挥部强拆违法,指挥部上诉称应适用《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立即代履行”规定,且已安置补
偿;谭耀辉答辩称房屋不属河道管理范围、建设经批准,强拆违法且未妥善安置。
判决结果
一审:确认南沙三防指挥部2019年10月11日强拆谭耀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诉讼费50元由指挥部负担。
二审:维持原判,驳回指挥部上诉,二审诉讼费50元由指挥部负担,同时要求指挥部及时对谭耀辉进行合理安置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