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律师课堂】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国内结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随着中外交流的日益频繁,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国内缔结姻缘的情况愈发常见。婚姻登记不仅是爱情的法律见证,更需严格遵循我国法律规定,备齐相关材料才能顺利完成登记
。本文将从核心法律依据入手,详细解析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材料清单及关键注意事项,为有需求的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指引。
一、核心法律依据梳理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两部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婚姻登记的
法律基础,明确了登记条件、所需材料及禁止性情形。
1.婚姻效力的基础性规定——《民法典》
《民法典》作为婚姻家庭关系的根本准则,明确了结婚的实质要件,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前提:
法定结婚年龄: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均需达到该年龄标准;
自愿原则: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结婚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禁止性情形: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未到法定婚龄,存在上述情形的无法办
理有效婚姻登记。
2.登记程序与材料的具体规范——《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804号)对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登记机关、材料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办理登记的直接依据:
登记机关:明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机关,并非所有基层民政部门都具备办理资质;
材料要求:分别针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身份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材料的认证要求;
登记审查:第九条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与《民法典》的禁止性规定相衔接,确保登记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