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2026年03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案件
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
代理律师:刘鹏飞律师17310163982
开庭地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滨湖第四法庭(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6号)
开庭时间:3月23日1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