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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北省廊坊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河北省-廊坊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3-10 点击数:

2026年河北省廊坊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河北省-廊坊市)

 

廊坊市各区县法院债权执行办案流程统一遵循《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廊坊中院2026年执行规范化要求,各区县在统一框架下细化操作,以下按行政区划逐一梳理(无2026年单独发文的,采用当前最新统一执行规范)。

 

一、廊坊市广阳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申请人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向广阳区法院或同级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法院7日内审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当日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等文书,录入案件信息并移交执行指挥中心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启动:承办法官收案3个工作日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15日内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同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48小时内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

 

财产查控与处置:对查控到的财产,5个工作日内核实线索,属实则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财产处置按“议价→询价→评估→网络拍卖”流程进行,动产拍卖公告提前15日,不动产提前30日。

 

强制措施与惩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拘传、搜查、拘留等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同步推送信用惩戒平台廊坊市人民政府。

 

案款发放与结案:执行款到账后,7-30日内完成审批发放;债务清偿完毕或达成和解的,裁定执行结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纳入动态管理库,每6个月自动核查财产。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核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修正)第二百四十三条至第二百六十二条(执行申请、财产查控、强制措施、财产处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地方规范: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广阳区法院执行工作细则(参照廊坊中院统一规范)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二、廊坊市安次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受理:材料提交与审查标准同广阳区,法院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汤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同步推送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申请人可查询进度汤阴县人民法院。

 

财产调查:执行法官收案3日内启动“线上+线下”双查控,线上查控银行、证券、不动产等,线下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经营场所,核查对外债权、投资等信息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执行措施:对到期债权,法院作出冻结裁定,向次债务人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次债务人15日内未异议且不履行的,裁定强制执行。对不动产、车辆等,查封后10日内选定评估机构,启动网络拍卖。

 

集中执行:按廊坊中院部署,开展“暖冬行动”等集中执行,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优先处置,运用拘传、扣押、腾房等措施提升到位率。

 

终本管理:终本案件纳入台账,每6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核查,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无需重新提交材料。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与广阳区一致,核心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同时执行廊坊中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实施案件流程指引(试行)》,统一全市财产查控、处置标准。

 

三、三河市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繁简分流:立案后实行繁简分流,10类简易案件由快速执行团队办理,9类复杂案件由普通执行团队办理,落实AB角补位机制廊坊长安网。

 

集约查控: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发起网络查控,48小时内反馈结果,对查控财产分类处置,存款直接划拨,不动产、车辆进入评估拍卖流程廊坊长安网。

 

判后履约督促:建立“判后履约”机制,立案前主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量廊坊长安网。

 

网络拍卖规范:制定《网络拍卖基本操作规程》,明确辅拍机构职责,拍卖全程公开,2024年辅助拍卖成交374件,成交金额3.84亿元廊坊长安网。

 

异议审查: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由专门团队办理,严格按法定时限审查,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廊坊长安网。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国家层面:同广阳区、安次区,以《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执行类司法解释为核心依据。

 

地方层面:三河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规定》《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理规则及流程》,细化执行各环节操作标准廊坊长安网。

 

四、霸州市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审执联动:执行局与基层法庭联动,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对东部、西部片区案件分组包片处置,提升执行效率。

 

远程指挥: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远程系统实时指挥现场执行,单兵设备同步传输画面,确保执行规范、公开。

 

财产处置:对查封财产,按“评估→一拍(不低于评估价70%)→二拍(一拍价80%)→变卖”流程处置,流拍后60日内完成变卖。

 

善意文明执行:对暂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引导达成执行和解;对恶意规避执行的,果断采取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

 

案款管理:执行款实行一案一账户,全程监管,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放。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核心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至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执行廊坊中院2026年“六大工程”中执行规范化要求。

 

五、固安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节前攻坚:紧抓春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全网查控被执行人财产,逐案制定个性化执行方案。

 

财产查控:立案后5日内启动网络查控,同步线下核查不动产、车辆登记信息,对到期债权依法冻结并通知次债务人履行。

 

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拘传、拘留,查封扣押财产,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形成震慑。

 

和解与结案: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本,保留恢复执行通道。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廊坊市其他区县,以国家法律及最高法司法解释为基础,执行廊坊中院统一执行规范,无单独地方细则。

 

六、香河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流程遵循廊坊中院统一规范,核心环节包括:申请立案(7日内审查)、执行通知与财产申报(3日内送达)、网络查控(48小时内发起)、财产查封处置、强制措施适用、案款发放、终本动态管理。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跨区域执行案件,加强与北京、天津法院协作,提升异地财产执行效率。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法律:《民事诉讼法》(2024修正)执行编全条款、《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

 

地方规范: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统一指引。

 

七、永清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与告知:申请人提交材料后,法院7日内立案,发出《执行风险告知书》,明确执行不能风险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财产调查:执行法官收案3日内,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同时要求申请人补充财产线索,10日内完成线下调查。

 

执行措施:对查控到的财产,依法查封、冻结、扣押;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的,依法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债权执行:被执行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向次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次债务人未异议的,强制执行该债权。

 

结案与恢复:执行完毕或和解的,裁定结案;终本案件每6个月自动核查,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与廊坊市其他区县一致,核心依据为国家层面法律及司法解释,无单独地方执行细则。

 

八、文安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规范:严格执行《文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立案时全面录入案件信息,当日移交执行卷宗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台账:执行人员收案后建立台账,制定执行方案,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随时接受约见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财产线索核实:对申请人提供或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线索,5个工作日内核实,属实则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财产处置:查封财产后,按法定程序评估、拍卖,优先清偿债权,剩余款项返还被执行人。

 

终本管理:终本案件纳入动态管理,执行法院每6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核查,发现财产依职权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国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至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

 

地方依据:《文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202412月发布,当前最新)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九、大城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流程严格遵循廊坊中院统一标准,核心环节:申请立案、执行通知送达、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财产查封处置、强制措施适用、案款发放、终本案件动态管理。针对县域内涉企债权案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慎用查封、冻结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以《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为核心,执行廊坊中院2026年执行规范化要求,无单独地方发文。

 

十、大厂回族自治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受理:材料审查、立案时限与其他区县一致,法院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汤阴县人民法院。

 

财产查控:立案后同步启动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银行、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对查控财产及时控制。

 

到期债权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作出冻结裁定,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次债务人15日内未异议的,裁定强制执行。

 

执行惩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案款与结案:执行款到账后按程序发放,债务清偿完毕结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本并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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