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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课堂】父亲先去世,爷爷后去世,父亲的遗产爷爷的部分谁继承?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1-13 点击数:
【京平律师课堂】父亲先去世,爷爷后去世,父亲的遗产爷爷的部分谁继承?


在家庭遗产继承实务中,“父亲先去世,爷爷后去世”的情形并不少见,此类涉及“先后死亡”的继承问题往往因继承人范围的动态变化而变得复杂。不少当事人会困惑:父亲

去世后爷爷依法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在爷爷也去世后该由谁来继承?本文将从核心法律依据出发,结合实务场景进行详细解读,为您厘清其中的继承逻辑。


一、核心法律依据提炼


解决该继承问题的关键,需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开始时间及转继承的核心条款,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处理此类问

题的法律框架:


1.法定继承顺序:明确爷爷的继承权来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条款明确了爷爷作为父亲的父亲,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父亲未立

遗嘱排除其继承权的情况下,有权参与父亲遗产的分配。


2.继承开始时间:确定权利归属的时间节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一规定至关重要——父亲死亡时,爷爷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即告成立,相应的遗产份额已属于爷爷的

“应继份”;此后爷爷死亡时,其自身的遗产(包括已取得的父亲遗产份额)将开始新的继承流程。


3.转继承规则:衔接两次继承的核心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此条

款即“转继承”制度,恰好适用于本案:父亲死亡后爷爷已取得继承权,但在遗产实际分割前爷爷去世,其应继承的父亲遗产份额,将转由爷爷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