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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课堂】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吗?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1-05 点击数:

【京平律师课堂】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吗?


随着中外交流日益频繁,跨国婚姻愈发常见。不少客户向我们咨询:“外国人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供‘单身证明’吗?具体该怎么办理?”结合最新法律规定与实务操

作,本文将从核心法律依据到详细办理流程,为您逐一解析。


一、核心法律依据:明确“单身证明”的必要性与要求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单身证明”相关要求的核心法律依据集中于以下两部法规,需重点关注:


1.《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804号)的核心规定


作为婚姻登记的基本法规,其第八条明确了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其中与“单身证明”直接相关的是第二项要求: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这一规定清晰表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必须提供能证明其无配偶的相关文件,即通俗所说的“单身证明”,但该证明需满足“公证+认证”的法定形式,或由所在国驻华使领

馆直接出具。


2.《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相关调整(2023年11月7日生效)


针对部分国家,民政部根据《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出台了最新调整:若外国人所在国为《公约》缔约国,其提交的“单身证明”无需再办理

传统的“双认证”,只需由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后,附加该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并提供中文译文即可。这一调整大幅简化了缔约国公民的证明办理流

程。


3.民政部2015年通知的衔接适用


需特别说明的是,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虽取消了国内民政部门向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情形,但该规定仅适用

于中国公民,不影响外国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要求提供“单身证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