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文峰区公安分局负责本辖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先行受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拘留后一般送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侦查阶段律师可向办案民警了解涉嫌罪名、强制措施状态、延押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提交法律意见。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符合条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后由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分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上诉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依法审理、裁定。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文峰区办案单位羁押嫌疑人统一关押至安阳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可以通过 “河南公安监管” 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可预约 5 日内会见时段,也可现场登记办理。会见必备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证明、刑事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会见,必须先取得文峰区公安分局许可文书方可会见。看守所核验材料后优先安排会见,无法当场安排的,最迟 48 小时内安排会见,会见过程不被监听。会见时律师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可以向嫌疑人核实证据。会见需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禁止携带手机、录音录像设备进入会见区域,会见笔录交由嫌疑人核对签字。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北关区公安分局管辖辖区内一审刑事案件,受案后开展初查,区分是否属于刑事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立案后开展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后送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侦查终结,案卷材料移送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阅卷宗、讯问嫌疑人,组织认罪认罚协商,签署具结书,审查后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起诉至北关区人民法院后,法院安排阅卷、送达文书、排期开庭,根据案件难易适用对应审理程序,作出一审裁判。一审裁判未生效前,被告人、辩护人有权上诉;判决生效后移送执行机关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北关区公安办理案件的在押人员羁押于安阳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支持公众号线上预约与现场办理双渠道,线上预约提交后系统短时间反馈结果。会见基础材料为律师执业证、律所函、委托书或者法援公函。国保、恐怖案件侦查阶段会见,需要向北关区公安分局办案部门申请许可,持许可文书一并提交看守所。看守所不得增设法定以外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会见。会见次数、时长以保障辩护需要为原则,协调看守所工作安排。会见期间不得传递物品、纸条,不得违规通讯,会见结束按要求完成登记。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殷都区公安分局负责辖区刑事侦查工作,接收线索后登记受案,开展核查,达到追诉标准予以立案侦查。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的,送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侦查阶段律师可对接办案单位沟通案件进展,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取保。侦查完毕移送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卷宗,核实证据,听取辩护人、被害人意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作出起诉、不起诉决定。起诉案件由殷都区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上诉期内上诉。二审审结后文书生效,依法交付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殷都区办案案件嫌疑人羁押地点为安阳市看守所,律师优先通过 “河南公安监管” 公众号预约会见,未预约的可以现场排队登记。常规案件持三证即可会见,国恐类案件侦查阶段必须持有殷都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许可会见手续。看守所核验材料,能当场安排则当场安排,最迟不超过 48 小时。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会见无需侦查机关许可,律师可以核实案卷证据、沟通庭审方案。会见全程禁止录音录像,会见物品严格遵守看守所管理规范,会见笔录由嫌疑人确认签字留存。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龙安区公安分局承担辖区刑事案件侦查职能,受案登记,审查线索,依法立案侦查,固定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拘留人员送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侦查阶段律师依法享有会见、了解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交辩护意见的权利。侦查终结移送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公诉案件移交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排期开庭,适用速裁、简易、普通程序审理并宣判。上诉期内当事人可以上诉,二审终审后生效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龙安区办理刑事案件的在押人员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支持线上预约和现场办理。必备材料: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侦查阶段国恐案件会见,必须先经龙安区公安分局审批许可。看守所不得以预约与否作为拒绝会见的硬性条件,会见不被监听,办案人员不在场。律师会见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核实案件事实,起诉之后可以核对证据材料。会见严禁私传物品、现金、纸条,遵守会见室管理规定。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安阳县公安局管辖本县范围内刑事案件,受案、初查后立案侦查,开展讯问、取证工作,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送入安阳县看守所羁押。侦查阶段律师可联系办案民警了解罪名、强制措施信息,提交取保申请和法律意见。侦查终结,案件移送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阅卷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意见,办理认罪认罚,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起诉到安阳县人民法院后,法院组织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不服一审裁判可上诉,二审裁定生效后交付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安阳县看守所支持 “河南公安监管” 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会见,开放 5 日内预约,也可现场登记会见。常规案件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律所会见函、委托书或者法援公函即可办理会见。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会见要向安阳县公安局申请许可,持许可文书提交看守所。看守所核验材料,优先当场安排,无法当场安排的,48 小时内安排会见,会见过程无监听。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会见不需要侦查机关许可,律师可和嫌疑人核对证据、沟通辩护思路。会见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存储设备进入会见区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会见笔录由嫌疑人阅读确认后签字。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林州市公安局负责本市刑事案件侦查,接收报案线索,受案审查,符合条件立案侦查,固定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后送林州市看守所羁押。侦查期间律师可以向办案部门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侦查终结移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卷宗材料,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公诉案件移交林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根据案件情况适用速裁、简易或者普通程序开庭宣判。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二审审理终结文书生效后交付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林州市看守所启用河南省统一律师会见预约系统,律师可在 “河南公安监管” 公众号预约会见时段,也可以现场办理。会见必备三件套: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国恐案件侦查阶段会见,应当提前向林州市公安局办案部门申请许可,取得许可文书一并提交看守所。看守所核验材料及时安排会见,最迟 48 小时内安排,会见不被监听。审查起诉之后律师可以向嫌疑人核实案卷证据,沟通质证、庭审方案。会见时不得传递物品、纸条、现金,不得私自录音录像,遵守看守所各项管理规定。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汤阴县公安局管辖县域刑事案件,受案登记、线索核查,符合立案标准予以立案侦查,依法开展取证、讯问工作,对嫌疑人拘留后送汤阴县看守所羁押。侦查阶段律师有权会见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交辩护意见。侦查终结后案卷移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意见,落实认罪认罚程序,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起诉案件由汤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宣判,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二审终审后生效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汤阴县看守所接入河南公安监管线上预约系统,律师可线上预约 5 天内会见,未预约也可以现场办理会见登记。常规案件持律师执业证、律所函、委托书或法援公函即可会见。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会见,需要汤阴县公安局出具许可文书。看守所不得额外增设材料要求,不能以未收到办案通知拒绝会见。会见优先当场安排,最迟 48 小时安排到位,会见不被监听。律师会见可以解答法律问题,移送审查起诉后核实证据。会见禁止携带通讯设备,禁止传递物品,会见笔录交由嫌疑人核对签字。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滑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受案核查,符合条件立案侦查,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嫌疑人送滑县看守所羁押。侦查阶段律师可对接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提交法律意见。侦查终结移送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阅卷宗,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开展认罪认罚,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公诉案件移送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开庭之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辩护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上诉,二审裁判生效后交付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滑县看守所使用全省统一 “河南公安监管” 公众号预约会见系统,线上预约、现场登记两种方式并行。会见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证明、刑事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侦查阶段国恐案件会见,须经滑县公安局许可,持许可文书办理会见。看守所核验材料及时安排会见,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会见过程不被监听。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会见无需侦查机关许可,律师可以核对证据、沟通庭审辩护方案。会见期间严禁私传物品、现金,禁止录音录像,遵守看守所会见管理要求。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内黄县公安局管辖县域内刑事案件,线索接收登记、初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立案侦查,开展取证、讯问,对嫌疑人拘留后送入内黄县看守所羁押。侦查阶段律师依法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办案机关提交辩护意见。侦查终结后移送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办理认罪认罚,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起诉案件由内黄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上诉期内上诉,二审审理终结后文书生效交付执行。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内黄县看守所支持 “河南公安监管” 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会见,同步开放现场登记通道。常规案件会见提交律师执业证、律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侦查阶段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会见,需要向内黄县公安局办案部门申请许可。看守所核验材料优先当场安排会见,无法当场安排的,48 小时内安排会见,会见不被监听。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律师可以向嫌疑人核实证据材料,沟通辩护策略。会见禁止携带手机、录音设备,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会见笔录由嫌疑人确认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