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省宜宾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四川省-宜宾市)
宜宾市翠屏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遵循《宜宾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执行,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线下在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市民中心2楼A区市场监管窗口办理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频事项(以开办餐饮店为例):整合营业执照核验、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置、消防安全检查、从业人员体检5项事项,线上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搜索“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填报上传材料;线下到政务大厅对应窗口提交材料,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宜宾市人民政府。
特色优化:推行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提供“一对一”流程指导,实现即问即答、即办即结。
处罚政策
通用原则:执行宜宾市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无主观恶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免罚或轻罚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领域:适用《宜宾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对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警告、责令改正,不予罚款;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宜宾市人民政府。
养犬管理:依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违规饲养犬只处每只100-1000元罚款,未按规定免疫处20-100元罚款。
宜宾市南溪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承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南溪区分站申请,线下在南溪区仙源街道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4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四川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网关系统。
高频事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条件为具备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图、制度清单等;流程为窗口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审批发证,承诺时限按市级标准执行四川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网关系统。
集成服务:推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整合多部门事项,实现一次申请、联合办理。
处罚政策
执法规范:落实宜宾市“过罚相当”原则,严禁下达罚没指标,杜绝逐利执法,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轻裁量宜宾市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四张清单”,对未按规定公示信息、轻微标签瑕疵等行为不予处罚;对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行为依法处罚,罚款幅度按法定下限执行宜宾市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城管等领域执行市级统一处罚标准,推行“综合查一次”,减少重复检查与处罚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宜宾市叙州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执行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叙州区分站办理,线下在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二楼、航天路中段12号市场监管窗口受理,实行“一网通办、限时办结”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设类许可:2026年起启用电子证照,企业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审批通过后自行下载电子证照;提供虚假材料被驳回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资质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旅类许可:对营业性演出、艺术考级等许可,实行实地检查与抽样检查结合,简化材料提交,压缩办理时限。
处罚政策
文旅领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责令停止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艺术考级违规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包容审慎清单,对首次未年报、轻微广告违规等行为不予处罚;对食品生产许可造假行为,撤销许可并处1-3万元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珙县人民政府。
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处罚裁量权。
宜宾市江安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承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江安县站点申请,线下在江安县南屏大道市民中心一楼1-4号窗口办理,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开办:实行“0110”标准(0纸质材料、1次申请、1日办结、0成本),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等环节,材料从20份压缩至5份,时限压减至2小时。
便民服务:政务大厅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全程指导,解决办理堵点。
处罚政策
通用规则:执行宜宾市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对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严惩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四张清单”,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规优先教育劝导,不予处罚;对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依法处罚,罚款幅度按法定标准执行宜宾市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执行《宜宾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宜宾市人民政府。
宜宾市长宁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特色改革:2026年推出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等5项“一件事”事项,精简审批流程,将16个高频事项从14项压缩至4项,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娱许可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专班,文旅、公安、消防联合审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印发专项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宜宾市人民政府。
竹产业服务:针对竹类企业推行“0110”办理标准,全流程网上申报,7项环节整合为1个,2小时办结;设置企业综合服务专窗,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宜宾市人民政府。
处罚政策
执法原则:落实宜宾市柔性执法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对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引导企业自行整改宜宾市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包容审慎清单,对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等领域轻微违规免罚;对严重违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旅监管:对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违规演出等行为,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处罚,罚款幅度按法定标准执行。
宜宾市高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执行《宜宾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高县站点申请,线下在高县政务服务大厅对应窗口办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高频事项: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等许可,推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材料共享、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间。
便民举措:政务大厅设置兜底办窗口,解决疑难事项办理,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处罚政策
执法规范:落实宜宾市“过罚相当”原则,规范处罚裁量权,杜绝乱罚款、乱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四张清单”,对轻微标签问题、未及时公示信息等行为不予处罚;对虚假认证、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依法处罚宜宾市人民政府。
其他领域:生态环境、城管、应急管理等领域执行市级统一处罚标准,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
宜宾市珙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承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珙县站点办理,线下在珙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实行标准化审批、限时办结。
市场监管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清单,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压缩审批时限。
自然资源许可:矿山开采、规划许可等事项,实行联合审查、并联审批,提高办理效率。
处罚政策
市场监管: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对以欺骗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撤销许可并处1-3万元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珙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领域:对矿山企业未达开采回采率等指标的,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处罚;对侵占、损毁地质环境的行为依法处罚珙县人民政府。
通用监管:落实宜宾市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对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宜宾市筠连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执行《筠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承接市级事项,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筠连县站点申请,线下在筠连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筠连县政务服务网。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审批范围、材料、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筠连县政务服务网。
集成服务: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整合多部门关联事项,实现一次申请、联合办理。
处罚政策
执法原则:落实宜宾市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执行“四张清单”,对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生态环境:对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处罚;落实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宜宾市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包容审慎清单,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轻微违规优先教育,不予处罚;对严重违法依法处罚宜宾市人民政府。
宜宾市兴文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执行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兴文县站点办理,线下在兴文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实行“一网通办、一窗办结”。
高频事项:企业开办、食品经营、文旅许可等,推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整合关联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便民服务:政务大厅设置帮办代办、兜底办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全程指导,解决办理难题。
处罚政策
通用规则:落实宜宾市“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严禁逐利执法,规范处罚裁量权宜宾市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四张清单”,对轻微广告违规、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等行为不予处罚;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处罚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旅、应急等领域:执行市级统一处罚标准,推行柔性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引导合规经营。
宜宾市屏山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通用流程:承接《宜宾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屏山县站点申请,线下在屏山县政务服务大厅对应窗口办理,实行标准化审批。
高频事项: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建设许可等,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整合多部门事项,实现一次申请、联合办理。
优化举措: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提高办事便利度。
处罚政策
执法规范:落实宜宾市行政执法质效提升要求,执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杜绝乱执法、乱罚款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适用市级清单,对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对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依法处罚,罚款幅度按法定标准执行宜宾市人民政府。
其他领域:生态环境、城管、农业等领域执行市级统一处罚标准,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