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甘肃兰州杜成花、郑永进申请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案件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9日、14日,非法人员分别在杜成花、郑永进房屋前公路(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实施挖掘,挖断、挖毁道路,12月15日道路被倾倒垃圾,通行完全阻断。12
月18日,二人向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邮寄书面查处申请及证据材料,请求其履职调查处理,该委员会12月19日签收但未调查处理、未答复。二人遂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
政复议,称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查处职责。被申请人辩称已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且涉事路段不属于其管理的公路范围,还称已电话反馈核实情况并在收到复议受理通知书后再次
解释说明。
判决结果: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认为,被申请人虽无法定的管辖告知职责,但告知管辖属行政管理职能范围,且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已向申请人告知管辖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故责令被申请人
就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兰州市安定医院门口东西走向)的管辖情况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