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陕西西安井上村村民不服《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李盼、王栋、谭月玲三位原告系西安市未央区井上村村民,对被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作出的(2019)责交决字第 14 - 10 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不服,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认为该决定书程序及实体均违法,侵害其征收补偿利益,请求撤销决定书且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则称作
出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案涉土地已被依法征收,原告有交出土地的法定义务,且决定书程序、内容合法合规。
判决结果
撤销被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作出的(2019)责交决字第 14 - 10 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被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
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