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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文炳云不服街道办违建告知及强拆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1-14 点击数:

案例名称


湖南长沙文炳云不服街道办违建告知及强拆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文炳云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拥有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问题未签订补偿协议。2019 年 10 月 29 日,由被告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城中村改造指挥

部向其作出《告知书》,称其房屋存在部分违章建筑,将在 3 个工作日后实施断电、断水处理并强制拆除。


文炳云认为该指挥部系被告设立的临时机构,其行为法律后果应由被告承担,且《告知书》违反法律规定,遂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告知书》并由被告

承担诉讼费。被告辩称《告知书》程序合法,是行政强制前的催告程序,且文炳云房屋确系违章建筑应被拆除。经审理,法院查明文炳云房屋部分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被认定为

违章建筑,但被告赤岭路街道办无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授权,超越职权作出《告知书》。


判决结果


一、确认被告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作出的《告知书》违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被告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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