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省聊城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山东省-聊城市)
聊城市东昌府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东昌府区站点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按事项要求准备对应材料,如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受理:窗口或线上平台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更正;材料不全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审查:审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审查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如食品经营许可需核查经营场所设施布局等,形成审查意见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送达:通过邮寄、窗口领取等方式送达许可证件,同时公开许可决定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3-9月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次年2月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635-2990016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处罚政策
违反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运输散体物质车辆未密闭造成泄漏遗撒的,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20-50元罚款,总额不超3万元,如某车辆污染道路318平方米,被罚款15900元。
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排放超标,依据《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尚可改正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罚款;无法改正的限期拆除茌平区人民政府。
聊城市茌平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茌平区站点申报,线下到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需提交项目基本信息等材料茌平区人民政府。
受理:同东昌府区受理标准,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相关机关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审查:结合事项特点审查,如供水停止审批需核查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城市供水条例》要求茌平区人民政府。
决定与送达:流程同东昌府区,许可决定通过政务服务网公示,证件可选择邮寄或窗口领取。
处罚政策
政府采购中,采购人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等,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并处罚款,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并通报;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处1-3万元罚款,1-3年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茌平区人民政府。
违反城乡规划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执行处罚,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茌平区人民政府。
艺术品经营中存在禁止性内容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艺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茌平区人民政府。
聊城市冠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为例)
申请:符合布点规划的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安全培训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冠县。
初审: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初审,合格者纳入摇号资格名单。
摇号公示: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抓球摇号确定布点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终审发证:公示无异议且现场核查合格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1年。
其他许可事项流程参照东昌府区,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咨询电话0635-5234567(转2)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
处罚政策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冠县。
特种设备使用未按规定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
食品生产经营中未取得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设备等,并处相应罚款,如无证经营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10万元罚款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东昌府区。
聊城市临清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清市站点或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2楼法人受理区提交申请,按事项提交对应材料,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需提交经营方案、场地证明等山东省人民政府。
受理:窗口或线上平台审核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相关机关临清市人民政府。
审查:审批部门结合事项开展书面审查,复杂事项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需现场核查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等,部分事项需组织考试(如相关从业人员安全考试,80分及格)。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办理时限一般20日,特殊情况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临清市人民政府。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证件,许可决定同步在政务服务网公示。
办公时间:3-9月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次年2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635-2327711。
处罚政策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具备开业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经营范围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
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临清市人民政府。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临清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阳谷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阳谷县站点,线下到阳谷县政务服务中心(谷山北路181号)1楼南厅3-5号窗口提交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需提交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布局图等材料。
受理:窗口或线上平台对材料初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可当场更正的允许更正,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审查:审批部门审查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需现场核查场所卫生、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形成审查意见阳谷县人民政府。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许可证件,许可结果公开公示。
办公时间与咨询电话同临清市,咨询电话0635-6217777。
处罚政策
食品生产经营未取得许可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工具设备等,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20倍罚款阳谷县人民政府。
违反城乡规划,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尚可改正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罚款;无法改正的限期拆除并处罚款。
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排放超标的,责令整改,并处5000-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聊城市莘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莘县站点,线下到莘县政务服务中心(武阳街与甘泉路交叉口)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按事项准备材料,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需提交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等。
受理:窗口或线上平台审核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审查:审批部门审查材料,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需核查仓库设施、人员资质等,形成审查结论。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一般事项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送达:通过邮寄、窗口领取等方式送达证件,许可决定公开。
办公时间与临清市一致,咨询电话0635-7312345。
处罚政策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1-1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未按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责令改正,可处100-5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暂扣经营物品。
聊城市东阿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东阿县站点,线下到东阿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需按布点规划提交申请表、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
受理:窗口或线上平台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可当场更正的允许更正。
审查:审批部门审查材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需现场核查经营场所与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布点规划的纳入摇号名单,摇号确定许可对象后再次核查。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证件,许可结果公开公示。
办公时间与临清市相同,咨询电话0635-3289900。
处罚政策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的,撤销许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3倍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
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规定,超范围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吊销许可证,并处1-3万元罚款。
污染环境的,责令停止污染行为,限期治理,并处以污染当量对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聊城市高唐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高唐县站点,线下到高唐县政务服务中心(鼓楼东路448号)1楼应急服务专窗等窗口提交申请,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需提交安全培训证明等材料。
受理:窗口或线上平台审核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可当场更正的允许更正。
审查:审批部门审查材料,必要时现场核查,如食品经营许可核查场所设备、人员资质等,形成审查意见。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证件,许可结果在政务服务网公示。
办公时间与临清市一致,咨询电话0635-3901555。
处罚政策
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处200元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超罚款本数。
未按规定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的,责令限期补办,并处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造价3%的罚款。
渔业捕捞未取得许可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