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广西博白苏运春诉博白县政府行政赔偿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苏运春因博白县政府2017年5月至12月强行推毁其承包地及地上农作物,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确认政府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给付安置地等。一审法院认为,该案涉及征地补偿争议,应先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裁定驳回苏运春的起诉。苏运春上诉称,政府强推承包地已被确认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博白县政府答辩称征地行为合法,请求驳回上诉。二审中,苏运春提交证据证明征地未合法审批、公园已建成,广西高院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政府违法行政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撤销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桂09行赔初8号行政裁定;
指令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
本案二审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