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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东省深圳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广东省-深圳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3-13 点击数:

2026年广东省深圳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广东省-深圳市)

 

一、深圳市福田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立案

 

申请条件:法律文书已生效,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时效为2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

 

提交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送达地址确认书、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书。

 

申请渠道:现场立案、线上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立案。

 

审查受理:法院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生成执字案号。

 

执行通知与财产申报:立案后3日内,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并申报近1年财产情况。

 

财产调查与控制

 

法院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财产,同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申请执行人可补充提供财产线索,法院依申请或职权开展线下调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财产处置

 

对查封、扣押财产,通过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确定参考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一次流拍后可二次拍卖(降价不超20%),仍流拍可变卖或以物抵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款发放与结案:财产处置完毕后,法院扣除执行费用,将剩余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案件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可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执行申请)、第二百四十九条(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第二百五十一条(财产拍卖、变卖)、第二百六十一条(执行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执行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深圳市罗湖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立案

 

材料要求同福田区,另需提交《恢复执行申请表》(恢复执行时需原承办法官签字)。

 

立案渠道:现场、线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邮寄立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实施

 

法院发出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同步网络查控财产,对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被执行人,可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对有财产被执行人,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对无财产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财产处置与执行:流程同福田区,罗湖法院注重柔性执行,对企业可采取分期履行、活封活扣等措施,兼顾债权实现与企业经营。

 

结案与恢复执行:执行完毕或终本结案;终本后发现新财产线索,可提交《恢复执行申请表》及材料申请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三、深圳市南山区(20262月最新)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前督促与和解:立案前委派特邀调解员督促履行、促成和解,执前督调热线0755-86608306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立案:材料、渠道、审查标准同福田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案件繁简分流:立案后按案件难易程度,分由速结、速执、普执、特执、速拍团队办理,并短信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信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财产调查: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财产处置:查封、扣押、冻结后,依法拍卖、变卖,网络司法拍卖可通过淘宝、京东平台查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执行完毕、终本或终结执行,终本案件可恢复执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6修正)。

 

四、深圳市盐田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立案

 

提交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用圆珠笔、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材料(律师需授权委托书+所函+律师证)、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财产线索清单、保全裁定书(如有)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渠道:现场、线上立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与查控:法院送达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启动网络查控,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

 

财产处置与执行:流程同福田区,对查封财产依法评估、拍卖、变卖,划拨存款。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后可凭新财产线索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

 

五、深圳市宝安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立案

 

提交方式:邮寄、网上、现场提交材料,立案人员审查,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符合条件直接立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材料清单: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生效证明、财产线索、送达地址确认书、收款账户确认书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实施:法院发出执行令、财产报告令,查控财产,对有财产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无财产被执行人终本并限高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恢复执行:需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历次终本裁定书、生效法律文书、主体材料、新财产线索、送达地址确认书、收款账户确认书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财产处置:评估、拍卖、变卖流程同其他区县,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费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另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费用相关)。

 

六、深圳市龙岗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材料、时效、渠道同福田区,申请执行需在法律文书生效后2年内提出。

 

执行查控与处置:法院网络查控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后评估、拍卖;龙岗法院注重柔性执行,对涉企业、园区案件,协调各方达成和解,减少对经营影响。

 

强制措施与结案:对拒不履行者采取限高、失信、拘留等措施;案件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可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七、深圳市龙华区(20258月最新)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财产控制: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网络账户、债券、股票等冻结;对不动产、动产查封、扣押,现场制作笔录并签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财产处置

 

划拨:冻结存款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拍卖、变卖:通过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确定参考价,依次进行一次拍卖、二次拍卖、变卖,流拍可以物抵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强制措施:对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高消费等)、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立案与结案:立案流程同福田区,结案方式含执行完毕、终本、终结执行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

 

八、深圳市坪山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立案:材料、时效、渠道同福田区,线上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办理。

 

执行实施:法院送达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网络查控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并限高、纳入失信名单。

 

财产处置:评估、拍卖、变卖流程同其他区县,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恢复执行:发现新财产线索,可提交材料申请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

 

九、深圳市光明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立案:材料、审查、受理流程同福田区,支持线上线下立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财产调查与控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责令被执行人申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财产处置:查封财产经评估后网络拍卖/变卖,流程同南山区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强制措施与结案:对拒不履行者采取限高、失信等措施;案件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可恢复执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

 

十、深圳市大鹏新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材料、时效、渠道同福田区,申请执行需在2年时效内提出。

 

执行查控:法院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同步发出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

 

财产处置与执行:依法评估、拍卖、变卖查封财产,划拨存款,发放执行款。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后可凭新线索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福田区法律依据。

 

十一、深圳市通用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全市适用)

 

基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修正):第二百四十三条至第二百六十五条(执行申请、财产查控、处置、强制措施、执行时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与措施。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执行程序细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执行工作具体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拍卖流程与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6修正):财产调查、申报、查控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消费措施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名单纳入与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终本程序规范与恢复执行条件。

 

地方规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使用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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