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北省孝感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湖北省-孝感市)
一、孝感市孝南区
(一)办案流程
申请启动:债权人在法定期限(民事案件一般为2年)内准备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向第一审法院或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涉企案件申请执行当天立案,当天移送执行局执行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受理立案:法院7日内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向申请人发受理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并申报财产(10日内)。立案庭3日内将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局内勤当日收案登记并分配案件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财产查控:执行法院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同时推进孝感市区两级不动产线上自助查询、查解封,实现网络联动查控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提取等措施。对需变现财产委托评估,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流拍后可降低保留价或变卖,也可作价抵债。
案款分配与结案:执行到位款项按优先债权优先、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原则发放。案款到账无争议的,15日内发还债权人;迟延发还情形消失后3日内完成发还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结案情形包括全部执行完毕、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和解、不予执行等,结案后3个月内归档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惩戒与救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等。
(二)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修正)第二百四十三条至第二百六十四条,涵盖申请执行条件、执行措施、执行异议等内容。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今日头条。
地方性规范:《孝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关于推动执行一站式办理、建立执行事务中心的实施方案(试行)》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汉川市
(一)办案流程
与孝南区流程基本一致,核心差异在于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执行事务办理,推进执行一站式服务,确保事务集约、繁简分流。财产查控依托孝感市统一网络查控平台,同时针对本地中小企业较多特点,加强对企业账户、厂房设备等财产的查控力度。案款发放严格遵循15日内无争议案款发还规定,保障债权人权益。
(二)法律依据
与孝南区相同,同时遵循汉川市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执行工作细则,确保执行工作合法高效开展。
三、应城市
(一)办案流程
申请与受理:同孝南区,重点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提供告知清单一次性告知补齐事项,提高立案效率。
财产查控与执行:借助孝感市网络查控专线,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对本地矿产资源、化工企业资产等特殊财产,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查控、处置。
结案与归档:严格按规定完成案款发放、案件归档等工作,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二)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应城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规范执行流程。
四、安陆市
(一)办案流程
申请启动至立案:流程标准统一,针对本地农业、文旅产业相关案件,优化涉企、涉农执行流程,缩短立案移送周期。
财产查控:除常规网络查控外,加强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农产品等财产的查控,协调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执行。
执行处置:对查封财产依法快速评估拍卖,同时注重保护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平衡双方权益。
(二)法律依据
以《民事诉讼法》为核心,结合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及安陆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执行。
五、云梦县
(一)办案流程
申请与立案:遵循统一流程,推行执行事务一站式办理,提高执行效率,对小额债权案件实行简案快执,缩短办案周期。
财产查控与执行: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同时针对本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较多特点,加强对其经营场所、库存商品等财产的查控。
惩戒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限高、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督促其履行义务。
(二)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云梦县法院执行工作具体要求执行。
六、大悟县
(一)办案流程
申请启动:同统一流程,对山区案件申请人提供便利,支持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减少当事人跑腿。
财产查控:针对山区财产分散特点,网络查控与实地调查相结合,重点查控被执行人山林、土地、养殖设施等财产。
执行与结案: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同时注重执行和解,促进矛盾化解,案款发放严格按规定时限执行。
(二)法律依据
遵循《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大悟县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开展执行。
七、孝昌县
(一)办案流程
申请与立案: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对涉乡村振兴相关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
财产查控:依托孝感市统一网络查控平台,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农户个人财产的查控,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协助。
执行处置:依法快速处置查封财产,案款到账后及时发放,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新线索后恢复执行。
(二)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孝昌县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