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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省襄阳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湖北省-襄阳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1-06 点击数:

2026年湖北省襄阳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湖北省-襄阳市)

一、襄阳市襄城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2年内,向襄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也可选择同意执前和解程序。

立案审查:法院在7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与实质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若适用执前和解,以“执前督”字号立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执行部门,督促履行期限最长30日,期满未履行则转正式执行立案。

文书送达: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在10日内申报财产。

财产查控: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同时核实债权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法院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虚假申报财产等行为,可实施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财产处置与案款分配:对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评估后进行司法拍卖、变卖,流拍后可依法以物抵债;案款到账后,优先支付执行费用,剩余款项按债权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结案:债权全部实现则终结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则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新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也可终结执行。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修正)第二百四十六条至第二百六十四条,涵盖申请执行时效、财产调查、执行措施、案款分配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执行管辖、异议处理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范执行立案、财产查控、强制措施实施等操作。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襄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相关实施细则,包括执前和解程序的具体规定。

 

二、襄阳市樊城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与立案:与襄城区流程一致,债权人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法院7日内审查立案,支持执前和解程序,符合条件的可转入执前督促履行。

文书送达与财产申报:立案后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并申报财产,对拒不申报者依法惩戒。

财产查控与处置: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排查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对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处置,保障债权实现。

惩戒与争议处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等。

结案方式:同襄城区,包括执行完毕终结、终结本次执行、和解结案等。

(二)法律依据

与襄城区一致,同时遵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樊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工作相关规定,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合规。

 

三、襄阳市襄州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启动:债权人向襄州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材料,法院审查立案,可选择执前和解,督促履行期限内未履行则转正式执行。

财产查控与执行: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结合方式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对不配合执行行为予以惩戒。

案款分配与结案:按法定顺序分配案款,根据执行情况依法结案,保障债权人权益实现。

(二)法律依据

与襄城区相同,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襄阳市及襄州区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开展执行活动。

 

四、襄阳市南漳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债权人向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法院7日内审查立案,符合条件的启动执行程序,也可适用执前和解机制。

执行实施:送达相关文书,开展财产查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财产并分配案款,依法处理执行异议与复议。

结案:根据执行结果,依法作出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等裁定。

(二)法律依据

与襄城区一致,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配套司法解释、地方法院执行规定执行。

 

五、襄阳市谷城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与立案:债权人向谷城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法院审查后立案,支持执前和解,督促履行无果则进入正式执行程序。

执行操作:开展财产查控、实施执行措施、处置财产、分配案款,处理执行中的各类争议与特殊情况。

结案:以债权实现、终结本次执行、和解履行完毕等方式结案。

(二)法律依据

同襄城区,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与执行规定,规范执行各环节操作。

 

六、襄阳市保康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债权人向保康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材料,法院7日内审查立案,可转入执前和解程序,期满未履行则正式立案执行。

财产查控与执行: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保障债权实现。

结案:根据执行进展,依法作出相应结案裁定。

(二)法律依据

与襄城区一致,遵循《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地方执行工作规范。

 

七、襄阳市老河口市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与立案:债权人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法院审查立案,可适用执前和解,督促履行期限最长30日,未履行则转正式执行立案。

执行流程:送达文书、财产查控、实施执行措施、处置财产、分配案款,处理执行异议,依法结案。

(二)法律依据

与襄城区相同,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地方执行规定开展执行工作。

 

八、襄阳市枣阳市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债权人向枣阳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材料,法院7日内审查立案,可选择执前和解,督促履行期满未履行则正式立案执行。

执行实施:开展财产查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财产并分配案款,处理执行中的各类问题,依法结案。

(二)法律依据

与襄城区一致,严格依据《民事诉讼法》及配套司法解释、地方执行规定执行。

 

九、襄阳市宜城市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与立案:债权人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法院审查立案,可转入执前和解程序,督促履行无果则进入正式执行。

执行操作:财产查控、执行措施实施、财产处置、案款分配,依法处理执行异议与复议,按规定结案。

(二)法律依据

同襄城区,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与执行规定,保障执行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