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山东青岛韩忠臣诉大荒庄村委会限期交回土地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上诉人韩忠臣系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大荒庄村民,在大荒庄23号建有房屋。2019年8月10日,被上诉人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大荒庄村民委员会依据村民代表提
议,召开相关会议并形成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议。2020年1月11日,被上诉人向韩忠臣作出《限期交回土地通知》,要求其5日内搬离物品、拆除房屋附属物并交回土地。韩
忠臣不服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以该行为系村集体内部自治范畴、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1行初87号行政裁定,指令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