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山东青岛冯学亮诉大荒庄村委会限期交回土地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上诉人冯学亮系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大荒庄村民,在大荒庄245号拥有宅基地及房屋。2019年8月10日,被上诉人大荒庄村委会依据村民代表提议,召开相关会议并形
成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议,冯学亮的房屋位于该决议收回土地范围内。2020年1月11日,大荒庄村委会向冯学亮作出《限期交回土地通知》,要求其限期搬离、拆除房屋并
交回土地,后又作出《友情提示》。冯学亮不服,认为该行为属于政府主导的行政行为,而非村集体自治范畴,遂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以该行为系村集体内部自治事项,不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冯学亮不服原审裁定,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1行初86号行政裁定,指令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