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省嘉兴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浙江省-嘉兴市)
嘉兴市南湖区
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准备。申请执行人准备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财产线索清单等,若为民事判决需开具生效证明。
执行立案审查。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交材料,法院7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发放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需在10日内申报财产。
财产调查控制。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也可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南湖区法院探索“执前督促+自行拍卖”模式,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可由法院监管,当事人自行在网拍平台拍卖财产清偿债务。
财产处置分配。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可通过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确定参考价,再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按法定顺序分配给债权人。
强制措施适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虚假申报财产等,法院可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结案处理。债务全部履行的,作执行完毕结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财产后可申请恢复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作执行结案处理。
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二章相关条款,如第242条(财产查询、扣押等)、第260条(迟延履行利息)、第268条(财产报告)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方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浙江法院网。
嘉兴市秀洲区
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执行人准备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交。
立案与文书送达。法院审查后立案,向双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10日内申报财产,逾期或虚假申报将面临处罚。
财产调查与控制。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及其他调查手段,全面排查被执行人财产,对发现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财产处置与分配。依法对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分配执行款项,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与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
惩戒与追责。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限高、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结案与后续。根据执行情况,作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或执行和解结案,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相关执行条款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等。
地方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系列指导意见和规定浙江法院网。
嘉兴市嘉善县
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启动。权利人持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等材料向嘉善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需符合法定执行条件。
立案审查。法院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立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告知其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财产调查。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调查,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可提供财产线索协助调查。
财产处置。对被执行人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再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保障债权实现。
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高、失信惩戒、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执行和解等结案处理。
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相关执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款。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方规定:《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相关意见浙江法院网。
嘉兴市海盐县
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准备齐全材料,向海盐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明确执行标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
立案受理。法院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立案,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
财产查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其他途径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财产处置。依法对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所得款项按法定顺序分配。
惩戒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限高、失信、罚款、拘留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结案。债务履行完毕的,执行结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达成和解的,按和解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执行相关章节条款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方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悬赏执行等相关规定浙江法院网。
嘉兴市海宁市
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准备。申请执行人收集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撰写执行申请书,明确执行请求。
立案审查。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交材料,法院7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立案,发放案号,送达相关文书。
财产调查。法院依职权或依申请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对发现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
财产处置。通过合法方式处置财产,保障债权人权益,兼顾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结案。根据执行结果,作相应结案处理,终结本次执行的,申请人发现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相关执行条款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方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和解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浙江法院网。
嘉兴市平湖市
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提交。申请执行人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
立案审查。法院审查后立案,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
财产查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其他方式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财产处置。依法处置财产,分配执行款项。
惩戒追责。对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处理。
结案。按执行情况,作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或执行和解结案。
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执行相关条款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方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浙江法院网。
嘉兴市桐乡市
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准备。申请执行人准备齐全执行材料,向桐乡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明确执行标的和请求。
立案受理。法院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立案,送达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告知被执行人相关义务。
财产调查。法院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财产处置。依法处置财产,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
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结案。根据案件情况,作相应结案处理,终结本次执行的,可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执行相关章节条款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方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规定(试行)等浙江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