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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成花诉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0-16 点击数:

案例名称


杜成花诉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案情简介


杜成花因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批准实施的《秀川街道郑家庄中心坪社区整村改造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及补充方案不服,于2020年2月17日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请求撤销该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充方案。兰州市人民政府认为杜成花于2018年3月20日知晓补充方案,其2020年2月17日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最长一年的复议申请期限,根据《行政

复议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兰府复决字〔2020〕5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杜成花不服,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于2019年11月28日才通过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知晓相关方案,2020年1月20日申请行政复议未超六十天申请期限。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撤销兰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9日作出的兰府复决字〔2020〕5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责令兰州市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案件受

理费50元由兰州市人民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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