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杜成花诉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案情简介
杜成花因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批准实施的《秀川街道郑家庄中心坪社区整村改造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及补充方案不服,于2020年2月17日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请求撤销该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充方案。兰州市人民政府认为杜成花于2018年3月20日知晓补充方案,其2020年2月17日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最长一年的复议申请期限,根据《行政
复议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兰府复决字〔2020〕5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杜成花不服,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于2019年11月28日才通过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知晓相关方案,2020年1月20日申请行政复议未超六十天申请期限。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撤销兰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9日作出的兰府复决字〔2020〕5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责令兰州市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案件受
理费50元由兰州市人民政府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