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京平业务 > 行政诉讼

上海普陀区房屋被拆及财物被盗行政复议案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0-21 点击数:

案例名称:上海普陀区房屋被拆及财物被盗行政复议案


原告:王莺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30日,王莺位于本市光复西路555弄5号、557号的两处房屋被拆,屋内财物被盗。王莺向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下属东新路派出所报警,后对派出所处理情况及未公

开相关信息等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派出所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要求公开2020年6月30日18时许报警后的立案、接警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判决结果:


责令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东新路派出所在收到本决定后的30日内,就2020年6月30日申请人所报之案依法向申请人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image.png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