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贵州铜仁侯长付房屋被强制拆除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侯长付系贵州省铜仁市川硐镇坞坭村村民。2011年,侯长付在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坞坭社区赖子洞组建成砖混结构房屋一栋,该房屋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及用地手续。20
19年7月31日,被告碧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侯长付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认定其房屋系违法建筑,责令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由乡(镇)人民政府责成
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被告川硐街道办事处在该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并将通知书贴于侯长付房墙。2019年8月8日,二被告对侯长付的上述房屋予以强制拆除。2019年10月16日,
侯长付向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
确认被告铜仁市碧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被告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8月8日对原告侯长付建于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坞坭社区赖子洞组的部分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的行政行为违法。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铜仁市碧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被告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办事处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贵
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