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浙江绍兴包兴昌房屋被损毁行政强制案件
原告:包兴昌
被告: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包兴昌系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湖门村村民,其房屋位于华舍街道湖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2019年7月26日,包兴昌房屋东墙被部分损毁,他认为是华舍街道办所为,遂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该损毁行为违法。一审法院以包兴昌无证据证明涉案损毁房屋行为系华舍街道办组织实施,被告尚不能确定,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包兴昌不服,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撤销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0)浙0603行初14号行政裁定;本案指令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