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内蒙古巴彦淖尔五原县恒泰楼违法施工查处行政复议案
案情简介
刘亚杰、武聪明(五原县恒泰楼商铺所有人)称,2017年3月不明人员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破坏其商铺建筑并致武聪明受伤;2020年1月10日,二人向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
查处该违法施工行为,材料于1月12日显示妥投,但住建局以“未收到材料、无监管拆迁施工职能”为由未履职。二人遂于2020年3月23日向五原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判决结果
五原县政府认定:违法建设查处属住建局职能,其未收到材料系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对外免责;依据《行政复议法》等规定,责令住建局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的
查处申请作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