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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省淄博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山东省-淄博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1-05 点击数:

2026年山东省淄博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山东省-淄博市)

淄博市张店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张店区分站、张店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快递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需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需提交申请表、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受理:政务服务窗口或线上平台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审查:审批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如对药品经营许可申请,会核查营业场所、仓储设施等情况。

决定:审查通过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如行政许可类事项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照,不符合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送达: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等方式获取许可证照或相关文书。

处罚政策

一般程序:对涉嫌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调查终结后制作报告,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简易程序:对违法事实确凿、处罚较轻的行为,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如对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且情节轻微的,可当场罚款并出具处罚决定书。

信用惩戒:对违法违规主体,记入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相关行政许可。

 

淄博市淄川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淄川区一网通办总门户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如食品经营许可需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设备设施布局文件等材料。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食品经营许可等部分事项可实现“零材料”提交,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审查:审批部门结合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进行审查,如药品经营许可会核查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资质等情况。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如食品经营许可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等事项按相关规定时限办理。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许可证照,支持电子证照发放。

处罚政策

处罚流程:与张店区类似,立案、调查、告知、决定、送达等环节规范操作,市场监管领域适用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处罚标准:对无照经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许可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淄博市博山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博山区政务服务网或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需提交申请表、卫生检测报告等。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部分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后可快速受理。

审查:审批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会核查卫生设施、消毒措施等情况。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不符合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提供窗口领取、邮寄等多种送达方式,方便申请人获取证件。

处罚政策

处罚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许可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对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经营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执法规范: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

 

淄博市临淄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临淄区政务服务平台或窗口提交申请,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需提交申请表、安全评价报告等材料。

受理:窗口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推行“一窗受理”,整合多部门业务,提高受理效率。

审查:审批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会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储存设施等情况。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事项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确保安全标准。

送达:采用窗口领取、邮寄、电子送达等方式,及时将许可证照送达申请人。

处罚政策

重点领域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领域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如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协作: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跨区域违法行为联合查处。

整改跟踪:对处罚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违法行为整改到位,防止再次违法。

 

淄博市周村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周村区政务服务网或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如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

受理:实行“一窗通办”,窗口统一受理各类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部分事项可实现“秒批”,通过系统自动审核。

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简单事项快速审查,复杂事项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需现场核查。

决定:符合条件的当场或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可当场发证,其他事项按规定时限办理。

送达:支持窗口领取、邮寄、电子证照等多种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

处罚政策

轻微违法免罚:对首次、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如个体工商户未按时年报但及时补报的,可免予处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处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救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保障其合法权益。

 

淄博市桓台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桓台县政务服务平台或窗口提交申请,如农业相关许可需提交申请表、资质证明等材料。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推行“容缺受理”,对非关键材料缺失的,可先受理后补正。

审查:审批部门结合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果,作出审查意见,农业许可会核查生产设施、技术条件等情况。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如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许可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送达:采用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许可证照,支持电子证照查询和使用。

处罚政策

农业领域处罚:对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

执法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教育引导:对违法主体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再次违法。

 

淄博市高青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高青县政务服务网或窗口提交申请,可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部分事项,提交承诺书和相关材料。

受理: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后快速受理,其他事项按常规流程审查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内容进行审查,告知承诺制事项在承诺期内进行后续核查。

决定:符合条件的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告知承诺制事项可快速发证,承诺补齐材料的最长期限为2个月。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许可证照,电子证照同步发放。

处罚政策

告知承诺制失信处罚:对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记入诚信档案,通报并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依法撤销许可并处罚。

常规处罚: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开展处罚,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信用修复:违法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

 

淄博市沂源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沂源县一网通办总门户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如食品经营许可注销需提交注销申请书、许可证正副本等材料。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等事项到现场次数为0,可全程网办,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如生态环境相关许可会核查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等事项快速办理,其他事项按规定时限完成。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支持电子送达。

处罚政策

生态环境处罚: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取证后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执行:对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处罚到位。

普法宣传:结合处罚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