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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北省邯郸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河北省-邯郸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2-25 点击数:

2026年河北省邯郸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河北省-邯郸市)

 

一、邯郸市丛台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债权人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等)、身份证明材料、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7日内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债务。

 

财产调查: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线上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证券等财产信息;线下联动公安、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部门,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建立财产台账。

 

财产控制:对查控到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处分财产。

 

财产处置:对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

 

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形成执行震慑。

 

执行和解/终结:双方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期履行;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发现新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债务清偿完毕,法院结案。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五条(关于执行申请、财产查控、强制措施、失信惩戒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相关条款,如第36条关于股息红利执行、第42条关于拒不协助执行的责任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可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邯郸市邯山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与受理:向邯山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法院审核后立案,送达执行通知,明确履行期限与法律后果。

 

财产查控: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线上查控系统全覆盖查询,线下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工作单位,摸排隐匿财产。

 

强制措施实施:对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依法查封房产、扣押车辆、冻结账户;对恶意逃避执行的,实施拘传、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财产变现与分配:评估后公开拍卖、变卖财产,执行款优先清偿债权,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按法定顺序分配。

 

结案处理:执行完毕、和解履行完毕或终结本次执行,均依法作出结案裁定并送达当事人。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编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申请)、第二百四十四条(财产查封扣押)、第二百五十五条(失信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范财产控制的范围、期限与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失信名单纳入标准与惩戒措施。

 

三、邯郸市复兴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审查:复兴区法院接收申请材料后,7日内完成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符合条件的立案并启动执行程序。

 

财产调查与控制: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实时查询财产,同时开展线下调查,对发现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措施,防止转移。

 

执行推进: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主动履行;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推进财产处置;组织双方调解,促成执行和解。

 

执行终结:债权全部实现的,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保留债权人恢复执行权利。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第二百四十四条(查封扣押财产)、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拍卖变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执行部分相关条款,细化执行程序操作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保障执行程序透明规范。

 

四、邯郸市峰峰矿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向峰峰矿区法院提交申请,附生效法律文书、财产线索等,法院受理后分配执行法官。

 

财产查控: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与实地调查结合,全面摸排被执行人财产,对矿产、厂房等矿区特色财产重点核查。

 

强制措施与处置: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评估后依法拍卖;对拒不执行的,采取拘传、罚款等措施,纳入失信名单。

 

执行结案:执行款到位后发放债权人,案件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编核心条款,第二百三十六条至第二百五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关于财产执行、到期债权执行的规定。

 

针对矿区财产执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范矿产、不动产等处置流程。

 

五、邯郸市肥乡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受理:肥乡区法院接收强制执行申请,审核材料后立案,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财产申报与核查: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法院对申报内容核查,同时通过查控系统核实,对虚假申报的依法处罚。

 

财产控制与处置: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评估后公开处置;对农业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特色财产依法执行。

 

执行惩戒与和解:拒不履行的,纳入失信、限高;组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的按协议履行,违约则恢复执行。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结本次执行,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报告财产)、第二百四十二条(财产查询控制)、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财产申报与调查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涉及股权执行的参照适用。

 

六、邯郸市永年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与立案:向永年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7日内审查立案,启动执行程序。

 

财产查控:线上查控银行、房产等财产,线下核查紧固件企业资产、应收账款等,构建全方位财产调查体系。

 

执行措施:查封企业设备、冻结账户,对拒不履行的企业及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纳入失信名单。

 

财产处置:评估涉案财产后拍卖、变卖,执行款清偿债权;促成双方和解,优化执行效果。

 

结案处理:债权实现则执行完毕,无财产则终结本次执行,保留恢复执行权利。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编相关条款,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关于企业财产、应收账款执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打击恶意规避执行行为。

 

七、邯郸市邱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审查:邱县法院接收申请材料,审查后立案,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责令限期履行。

 

财产调查:线上查控系统查询财产,线下走访乡镇、村庄,摸排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建立执行台账。

 

集中执行: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拘传、查封财产,纳入失信名单,形成执行高压。

 

和解与处置:组织双方和解,对查封财产评估拍卖,执行款发放债权人。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结本次执行,依法作出裁定。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基层法院执行流程。

 

八、邯郸市魏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向魏县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立案,分配执行人员。

 

财产查控: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化查控,线上查控系统全覆盖,线下联动部门核查财产,精准锁定线索。

 

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查封、扣押财产,采取拘传、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

 

财产处置:评估后拍卖、变卖财产,执行款清偿债权;促成执行和解,化解纠纷。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结本次执行,出具法律文书。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编核心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九、邯郸市磁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受理:磁县法院接收申请,审核后立案,送达执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

 

财产调查:线上查控财产,线下逐镇、逐村摸排,开展拉网式执行,锁定财产线索。

 

执行实施:查封、扣押财产,对拒不履行的拘传、纳入失信名单,推进财产处置。

 

和解与结案:促成双方和解,执行完毕或终结本次执行,依法结案。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十、邯郸市其他区县(馆陶县、大名县、涉县、广平县、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上述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统一遵循邯郸市基层法院执行规范,核心流程一致:

 

申请立案:向对应区县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法院7日内审查立案,送达执行通知。

 

财产查控:线上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线下联动当地部门,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执行推进:督促履行、组织和解,拒不履行的采取拘传、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依法处置财产。

 

结案:执行完毕、和解履行完毕或终结本次执行,法院出具结案裁定。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上述区县强制执行法律依据统一适用国家层面法律及司法解释,与邯郸市其他区县一致,核心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编全部相关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系列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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