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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谢绍友诉三教镇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0-20 点击数:

案例名称


重庆永川谢绍友诉三教镇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谢绍友系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玉峰村转龙湾村民小组村民,为壹级智力残疾,其监护人为谢绍前。2018年10月30日,被告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与谢绍友签订《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对谢绍友实施货币安置,谢绍友应得货币安置款合计65322.2元。后谢绍友监护人认为谢绍友重度智力残疾,且涉案土地尚未批准征收,被告签订协

议违法,遂起诉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


判决结果


确认原告谢绍友与被告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30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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