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山东日照潘永祥房屋被强拆行政案件
案情简介
主体:上诉人(原审原告)潘永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荷疃村民委员会。
背景:荷疃村委会依据东港区政府城中村改造文件,出台拆迁补偿方案,潘永祥的房屋因是购买的该村村民违法建筑、且潘永祥不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未被列入合法房屋范围。
经过:荷疃村委会向潘永祥发出拆除通知,双方未就补偿达成一致;2019年4月28日,荷疃村委会组织强制拆除了潘永祥的房屋。
争议:潘永祥主张秦楼街道办事处与荷疃村委会共同实施强拆,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追责。
判决结果
(终审判决,2020年3月31日作出)
确认被上诉人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4月28日强制拆除潘永祥房屋的行为违法;
驳回潘永祥对秦楼街道办事处、荷疃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秦楼街道办事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