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省泰安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山东省-泰安市)
泰安市泰山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泰山区站点或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需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山东政务服务网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受理:政务服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审查:根据许可事项类型,开展书面审查、现场勘验等工作,如涉路工程建设许可需审查工程是否符合公路技术标准等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决定:审查通过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关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许可证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处罚政策
处罚流程:遵循调查取证、告知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的流程,当事人享有听证、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泰山区人民政府。
典型处罚标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2%罚款,如山东大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擅自加建楼层被罚2.8万元;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可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如泰山区某火烧店因此被罚6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0元。
泰安市岱岳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岱岳区板块,选择对应许可事项,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或到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或线上审核人员即时核对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对涉及民生、安全的许可事项,如食品经营许可,开展现场核查,核对设备设施、制度建设等情况;对一般事项进行书面审查。
审批:审批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重大事项需集体讨论。
办结:准予许可的,发放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理由,申请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处罚政策
处罚依据:以《行政处罚法》为基础,结合各领域专项法规,如《建筑法》《食品安全法》等。
裁量标准:参照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如损坏传统风貌建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对单位处3万-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泰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新泰市政务服务网或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需提交申请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山东政务服务网泰安市·宁阳县。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合规的受理,材料缺失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审查:对涉路工程等许可,依据《泰安市一般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审查工程是否符合公路规划和技术标准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农业相关许可,核查生产经营条件。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全程网办事项可在线获取电子许可证。
送达:支持邮寄、窗口自取等多种送达方式。
处罚政策
处罚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行业处罚规范:在交通运输领域,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10万元罚款。
肥城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通过肥城市政务服务网或政务服务中心,提交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如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需提供资质证明、场地证明等山东政务服务网泰安市·宁阳县。
受理:即时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当场说明情况。
审查:对工业、农业等领域许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勘验,提高审批效率;对简易许可事项简化审查流程。
决定:审批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发放:准予许可的,及时发放许可证件,同步更新许可信息至政务服务平台。
处罚政策
处罚程序: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处罚案件实施法制审核,确保处罚合法合规泰安市人民政府。
处罚标准:在生态环境领域,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在市场监管领域,对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予以处罚。
宁阳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宁阳县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如临时用地审批、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审批等,按指引准备材料山东政务服务网泰安市·宁阳县。
受理: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
审查:对涉及自然资源的许可事项,实地核查土地用途、植被保护等情况;对其他事项进行书面审查。
审批: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复杂事项可延长审批时限并告知申请人。
办结:发放许可文件,许可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罚政策
处罚流程:与泰山区一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处罚案例参照:对未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对非法采集农业野生植物的,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没收采集物和工具,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东平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东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许可申请,如开发项目手册办理需提交相关项目材料。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合规的受理,出具受理凭证。
审查:对水利、文旅等领域许可,如景区经营许可,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安全设施、服务能力等;对一般许可事项书面审查。
决定: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送达:通过多种方式送达许可文书,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取。
处罚政策
处罚依据: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东平县地方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处罚标准:对破坏水利设施、污染水环境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对未经许可从事文旅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