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江西赣州曾佳诉章贡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案件
案情简介
2004年曾佳通过拍卖取得赣州章贡区一处工业性质房屋及土地。2019年该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因未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章贡区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补偿决定书》,提供货币补偿(含房屋价值、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等)或产权调换(提供高新区标准厂房)的补偿方式,并要求曾佳7日内选定补偿方式。曾佳不服,以评估程
序违法、补偿标准低、未保障产权调换权等为由起诉,同时主张政府未申请法院即强拆房屋。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案涉征收补偿决定缺乏法定内容(未明确临时安置补偿)、未实质保障补偿方式选择权,部分内容违法,判决撤销章贡区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区府征补〔2019〕第11号),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