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京平业务 > 行政诉讼

河南台前王景秋等3人诉台前县政府、濮阳市政府土地行政征收及复议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2-03 点击数:

案例名称


河南台前王景秋等3人诉台前县政府、濮阳市政府土地行政征收及复议案件


案情简介


王景秋等3人因不服河南省台前县政府作出的《关于同意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45号批复),向濮阳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濮阳市政府最初作出不予受

理决定,后经诉讼被责令受理并最终维持45号批复。王景秋等3人不服,起诉至法院,一审、二审法院均以该批复属于内部行为或不产生实际影响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王景秋等

3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判决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行终708号行政裁定;


撤销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9行初192号行政裁定;


指令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image.png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