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山东潍坊王启良、王美贞房屋被强拆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王启良、王美贞是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太保庄街道后甘棠村村民,2017年购买了该村一处规划房,后该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但二人未与任何单位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8年8月24日、25日,其房屋被挖掘机强行拆除,现场有峡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太保庄街道办、岞山街道办的工作人员。
王启良、王美贞以峡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太保庄街道办、岞山街道办及后甘棠村委会为被告/第三人,诉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但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二人不服,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撤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人民法院(2018)鲁0704行初15号行政裁定;
指令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