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山东潍坊王启良等房屋被强拆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王启良、王美贞是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太保庄街道后甘棠村村民,2017年购得该村一处规划房,后该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但二人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8年8月24日、25日,该房屋被挖掘机强行拆除,现场有峡山综合行政执法局、太保庄街道办、岞山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王升峰、周明强、王法书)参与。
王启良、王美贞诉至法院,主张上述三行政单位及后甘棠村村委会实施了强拆行为,请求确认强拆违法;但一审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被告并非适格主体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王启良、王美贞不服,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撤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人民法院(2018)鲁0704行初15号行政裁定;
本案指令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