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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徐州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江苏省-徐州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1-28 点击数:

2026年江苏省徐州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江苏省-徐州市)

徐州市鼓楼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鼓楼区分站点或前往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如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类许可需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徐州鼓楼区政务服务网。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或线上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审查:根据许可事项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如涉及特殊行业,还需进行专业评估。

决定:审查通过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关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许可证件。

处罚政策

对未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违反城乡规划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要求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无法改正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未按规范设置贮存设施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人大。

 

徐州市云龙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云龙区分站点,线下前往云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如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需提供名称、章程、场所证明、资金证明等云龙区政务服务网。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审查:相关部门结合许可事项特点,开展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等工作,确保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

决定: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印刷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违反市场监管相关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违反养犬管理规定,遛狗不拴绳、未佩戴犬牌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办理犬牌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的,处4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徐州市泉山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泉山区板块,线下到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如工商注册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等。

受理:窗口或线上平台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否则告知补正。

审查:工商、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进行联合审查或单独审查,包括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证照,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方式获取证照。

处罚政策

对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改正,可并处相应罚款。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徐州市铜山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铜山区站点或铜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根据许可事项准备材料,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需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等。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涉及安全的事项,还需进行安全评估。

决定: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未实行联单制度的,依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责令改正,可并处相应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

违反城乡规划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按《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处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并处相应罚款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徐州市贾汪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贾汪区板块,线下前往贾汪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如卫生许可证办理需提供营业执照、场所租赁合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否则告知补正。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勘验,如卫生许可需核查场所卫生设施布局等。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

处罚政策

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未将装修垃圾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人大。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

 

徐州市丰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丰县站点或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需提供检测报告、场所平面图等。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的告知补正。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确保符合许可条件。

决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未办理犬牌的,由公安机关将犬只送至留检场所,养犬人需在7日内补办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的,处4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徐州市沛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沛县板块,线下到沛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如营业执照办理需提供相关注册材料。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否则告知补正。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确保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

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证照,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方式获取证照。

处罚政策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相应罚款;逾期未治理的,责令停产停业。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徐州市睢宁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睢宁县站点或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根据许可事项准备材料,如养犬登记需提供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身份证明等。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如养犬登记需核查犬只品种、免疫情况等。

决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相关证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遛狗不拴绳、未佩戴犬牌的,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办理犬牌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的,处4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未按规定投放装修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人大。

违反市场监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1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徐州市邳州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打开江苏政务服务中心官网,搜索对应许可事项,线下前往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需提供公共卫生检测报告、场所平面图等。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告知补正。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确保符合许可要求。

决定:审查通过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经营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违反产品质量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税收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责令限期缴纳,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徐州市新沂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新沂市站点或新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如食品经营许可需提供营业执照、设备设施布局图等。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涉及食品安全的,还需进行抽样检验。

决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城乡规划规定,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

 

徐州市贾汪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板块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业项目许可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等。

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告知补正。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勘验,涉及产业政策的,还需进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

决定:审查通过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颁发相关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不按设置规划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依据《江苏省广告条例》,责令改正,可并处相应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站点或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根据许可事项准备材料,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需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等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

受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审查: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涉及安全的,还需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决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处罚政策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排放污染物的,责令停止排污,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